3.5万英镑,美国苹果公司认为买了10件商标,而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却认为只卖了8件商标。两件未达共识的“iPad”商标自2010年6月至2012年已在中国接连引发4起商标权纠纷民事诉讼。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上海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遭遇中止审理裁定后,此前连败两阵的美国苹果公司获得了短暂的喘息时间。2012年2月29日,这场商标权纠纷事件核心一案即“iPad”商标权属争议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案件的焦点集中在了第1590557号及第1682310号“iPad”注册商标是否存在合同法意义上的交易事实问题上。当日,这场关键的“iPad”权属争议案持续审理了近6个小时,双方在还原是否存在一份事实合同、以及双方是否受IP公司曾与唯冠深圳关联公司唯冠台湾间签订的商标转让书面合同约束这一事实过程中,美国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分别给出了不同版本的说法。2012年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美国苹果公司按调解书的要求向法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并于2012年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美国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美国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也随之落下帷幕
我所认为苹果公司因为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前期交易处理上的瑕疵,导致“iPad”商标归属权的问题争议多年,最后苹果公司以付出6000万美元的昂贵代价才从在先权利人的手上拿到ipad商标的所有权,这一典型案件也是在告诉我们各界企业,如何制订公司的品牌战略已经是公司能否走在正确前进道路上的导航仪(风向标),“ipad”的例子是咋在告诉我们外国公司如何进入中国市场,另一方面也是在告诉我们中国公司要想走出国门,进入外国市场也必须尊重外国法律,谨慎制定品牌战略,把知识产权当作企业无形的武器去正确利用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