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商部门向中国黄金专卖南昌旗舰店下达询问通知书
负责人接受工商人员询问
本报讯金永喜记者贺于周摄影报道:5日,本报对“以旧换新”计算方式惹争议,中国黄金专卖店遭质疑一事进行报道。为此,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介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中国黄金专卖店招牌、收据等均大量使用“中国黄金”LO鄄GO。然而,此前国内所有“中国黄金”商标都已失效。
“中国黄金专卖店”名称遭质疑
4日上午,东湖区工商局商广科执法人员赶至中国黄金专卖店。在查看该店收据时,遭到了销售人员的阻挠。
执法人员发现,该店的收据、店招牌、室内装饰以及店堂说明,都大量使用带有“中国黄金”字样、图案的LOGO,就连纸杯也不例外。
消费者罗志华说,当初选择在该店消费,也就是冲着“中国黄金”招牌来的。
然而,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中国黄金专卖店没有出示相关授权文书。该店负责人张梦琳解释:“相关材料都在总店。”
中国黄金专卖店的营业执照上显示,企业名称为“南昌市汇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胜利路分公司”,经营范围为“黄金、铂金、钻石、玉器加工销售”,并未出现“中国黄金”字样。
“中国黄金”商标早已失效
据该店相关人员介绍,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是中国黄金集团旗下销售企业,位于胜利路10号的中国黄金专卖店正是南昌旗舰店。
然而,执法人员经过查询后发现,包括该店使用的“中国黄金”LOGO在内,中国黄金集团申请的七类“中国黄金”商标显示“已失效”。不仅如此,国内所有“中国黄金”商标也都已失效。
东湖区工商局商广科执法人员表示,既然商标早已失效,那么中国黄金专卖店就不得使用“中国黄金”LOGO对外宣传。更不能将“中国黄金”作为店招牌、店名使用。同时,该店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也与“中国黄金”没有任何关系。
商广科工作人员刘军介绍,目前已经下达询问通知书,要求中国黄金专卖店相关负责人接受询问调查。同时,在没有相关有效法律文书证明的情况下,“南昌市汇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胜利路分公司”不得再使用“中国黄金专卖店”对外宣传。
本文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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