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形象被一些商品擅自拿来进行宣传,不少名人都曾遭受“被代言”的烦恼。近段时间,这种烦恼落在了“小沈阳”的头上,而由他“代言”的,是一款安全套产品。
读者报料:小沈阳“代言”安全套
近日,有读者惊奇地发现,一款正在网上招商的安全套的名称竟然是“小沈阳”。
根据读者提供的信息,记者登陆某保健品招商网“小沈阳系列安全套”网页。该网页上标称的一系列内容显示,产品名称为“小沈阳系列安全套”,生产厂家为“山东××乳胶科技有限公司”。
此外,该网页上还配有产品照片,其外包装上印的卡通漫画,与小沈阳在小品《不差钱》中的“苏格兰情调”形象极其相似。
记者调查:厂家“贴牌”生产安全套
这是一则恶作剧,还是确有此产品?招商信息中涉及的单位是否真实存在?
记者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医疗器械信息中,查到了山东××乳胶科技有限公司,其产品名称为“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有注册号,这意味着该公司确实存在,是合法的安全套生产企业。
当日中午,记者以咨询代理事宜为由,联系上该公司销售负责人,对方承认“小沈阳”系列安全套确实由该厂生产,但并不是自己的品牌,他们只是贴牌代加工,相关事宜由贴牌商负责。
企业表态:已注册“小沈阳”商标
记者登录该公司网站,找到了2011年2月17日发布的两则关于“小沈阳”安全套的招商信息,联系人为王某。对于使用小沈阳卡通形象是否会侵权的疑惑,王某说,卡通动漫形象不存在侵权,而且他们已经注册了“小沈阳”的商标。随后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上查到,“小沈阳”三字确实于2009年5月14日被申请注册,注册的商品服务类别包括子宫帽、避孕套等多种产品,申请人栏内的姓名正是王某,不过备注栏内清楚注明了:“商标已无效”。
律师说法:是否侵权存在争议
那么,安全套使用小沈阳形象,到底有没有侵权呢?“这主要涉及肖像权和名称权,但是否侵权存在争议。”湖北陈律师说,虽然一看到漫画大家就意识到是谁,但肖像要针对具体外在形象,对方毕竟没有使用小沈阳本人的真实肖像,在法律法规上不好界定。至于名称权而言,使用的是艺名而不是本人真实姓名,也打了“擦边球”。
虽然是否侵权存在争议,但并非没有问题。陈俊律师说,如果商标已无效,该产品还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生产销售,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可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本山传媒:将对此进行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本山传媒集团艺术总监刘双平。作为本山传媒集团官方发言人,刘先生表示,他们还不清楚此事的来龙去脉,要先对细节进行调查了解,才能予以回应。刘先生强调,他们会认真对待这件事,希望媒体不要进行炒作。
据了解,这已不是计生用品第一次盯上东北二人转文化。早前,就曾有商家抢注“二人转”为计生用品商标。赵本山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态度非常愤慨:“太恶劣了!民族文化不容亵渎!”
本文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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