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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商标保护“动手要早”
来源:长江日报(武汉)  发表时间:2011-02-17  点击:1333 次

   本报讯 “汉津精武商标之争,告诉广大中小企业主,商标保护‘动手要早’”。昨日,湖北省商标协会常务理事龚顺荣呼吁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提高对于商标保护的认识。

  龚顺荣说,我国目前商标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客观上为一些企业和个人“恶意抢注”提供了空间,但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中小企业应将商标保护提高到企业战略的高度,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如果注册成功,就处于法律保护之下,可以阻击恶意者,如果发现已被注册,也可及时改换门庭。假如等到发生现实的商标纠纷,再来处理,代价非常高昂,和当初少量的注册费用相比,太不划算。

  此外,龚顺荣为中小企业支招,要善于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比如媒体和网络,及时发现和了解各种侵权信息,将侵权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如果等到鸠占鹊巢再处理,也将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本文来源: 长江日报(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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