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哈尔滨红肠市场,哈市日前制定了《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只有符合规范标准的红肠企业才能称自己是“哈尔滨红肠”。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哈尔滨红肠”集体商标申请已被工商总局受理,申请成功后,“哈尔滨红肠”生产企业有望用上统一商标。
《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自今年2月份开始实施,规范实施后,哈市没有达到“哈尔滨红肠”规范标准的红肠企业一律不允许再用“哈尔滨红肠”商标。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已有的秋林、商委等5家“哈尔滨红肠”生产企业外,目前又有9家红肠生产企业提交了申请,想生产“哈尔滨红肠”。今后市民购买“哈尔滨红肠”将有更多的选择。
同时,“哈尔滨红肠协会”已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哈尔滨红肠”集体商标,目前申请已被受理。申请成功后,所有“哈尔滨红肠协会”的会员经自愿申请都可以用此集体商标,此举将对打造树立“哈尔滨红肠”品牌,规范哈尔滨红肠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来源: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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